Thursday, March 29, 2007

免死金牌2.0




免责申明,对于当今的互联网,尤其是对于那些自身并不生产内容的互联网网站和应用而言,变得越来越重要,不可或缺,似乎成为了一道“免死金牌”。

免责申明都大同小异,例如PPStream说
本网站所涉及的内容均由内容提供商提供,PPStream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欢迎大家监督和举报。我们将在收到监督和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将监督和举报转交给内容提供商。

除了规避涉及到政治或色情等不良信息而带来的法律和政治风险之外,设立明确“合理合法”的免责申明的背后,对于版权因素的考量,个人看来,显得更加重要和无法回避。

在一个不尊重版权和法制不健全的社会里,谈论版权,似乎是一个无奈、无聊或又有些可笑的话题;版权,在信息时代开放、免费、共享的万丈光芒之下,有些萎萎缩缩,甚至偷偷摸摸。

在免责申明这道“免死金牌”的庇佑之下,那些自身并不生产内容而依赖于用户贡献内容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2.0网站),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将用户贡献内容所产生的价值合理合法的转化为自己的经济效益,而不用去考虑其内容的版权归属;甚至2.0网站的管理者和职员,还可以装扮成用户,带头贡献优质内容,“引爆流行”,而所谓的优质内容,则大部分是那些具有版权的内容。

因此,在PPStream可以点播“Prison Break(越狱)”最新剧集,在土豆可以欣赏MV“霍元甲”,在迅雷可以下载“反恐24小时”第六季,在百度可以搜索下载mp3,一模一样的文章可以出现在千万个不同的网站......

万一引起版权纠纷的时候,2.0网站把责任都推到用户身上就行了,顶多撤掉一点点涉及该版权纠纷的内容,封掉该用户的帐户;如果没有司法机构的介入,你甚至无法获得用户的个人信息,因为用户还有“隐私权”;而即使司法机构介入,也可能查无此人。

好消息是,利用更高明的技术手段可以侵权,国内的法律似乎某种程度的默认了侵犯版权的行为,例如七大唱片PK百度,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么?如需研究如何在法律的许可下侵犯版权,请参看【网站侵权4种情况免责 8种情形不经许可不付酬】。

用户贡献内容,提供流量,产生价值,还承担责任;而2.0网站在得到投资,扩大规模,产生效益。这大概是web2.0概念在中国风行的真正原因吧。至于2.0网站是否真正尊重用户和用户所创造的内容,就很难说了。

在国外的2.0网站频频因为版权问题而引起麻烦的时候,是否也在向往国内这片沃土呢?这不,Google的Youtube因侵权成被告,遭索赔10亿,居然还有舆论为她打抱不平

“用户就是上帝”:因为上帝创造了一切,而且无怨无悔,不计回报。可是又有几个信仰上帝呢?



相关阅读:

No comments: